【協檢時間】週二、週五下午 1:45 開始
分組資訊詳如相關檔案
※承辦抽籤組別於協檢當日下午承辦到公會後公告
※自即日起,協檢審查案件數量上限為15件
建造執照協檢相關辦法:
(一)協檢時間為每星期二、五,下午1:45~下午05:30。
(二)排審案件依到會掛號時間先後排序,縣府發照以15 件為限,公所發照不限件數。
(三)協檢當天設計建築師須親自至本會參與審圖。
(四)若設計建築師無法出席協檢,應委託開業建築師代為協檢(須出示建築師公會會員證)並於協檢當日攜帶設計建築師委託書(如附件)至協檢室審查。
(五)從業人員協檢當天須提供”在保中”之勞保或健保(擇一)有效證明為設計建築師事務所之職員始得進入協檢室,至多2 位之職員。
《《本協檢辦法於113 年10 月01 日開始實施。》》
※新系統請記得點選【送件】,詳如公會新系統作業流程圖PDF說明
http://www.yunlinarch.org.tw/downloads.php?dir=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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