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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日無輪值建築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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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造執照協檢相關辦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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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《本協檢辦法於113 年10 月01 日開始實施。》》


(一)協檢時間為每星期二、五,下午1:45~下午05:30。

(二)排審案件依到會掛號時間先後排序,縣府發照以15 件為限,公所發照不限件數。

(三)協檢當天設計建築師須親自至本會參與審圖。

(四)若設計建築師無法出席協檢,應委託開業建築師代為協檢(須出示建築師公會會員證)並於協檢當日攜帶設計建築師委託書(如附件)至協檢室審查。

(五)從業人員協檢當天須提供”在保中”之勞保或健保(擇一)有效證明為設計建築師事務所之職員始得進入協檢室,至多2 位之職員。

※健保在保中證明可自"健保快易通"app出示,詳細流程如附件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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